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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條款的確認和接納
本服務條款適用于工業爐招標網用戶,您在申請注冊流程中點擊同意本服務條款之前,應當認真閱讀本服務條款。請您務必審慎閱讀、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當您按照注冊頁面提示填寫信息、閱讀并同意本服務條款且完成全部注冊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全部內容,并與工業爐招標網達成一致,成為工業爐招標網平臺用戶。閱讀本服務條款的過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或其中任何條款約定,您應立即停止注冊程序。工業爐招標網服務的所有權和運作權歸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所有。所提供的服務必須按照其發布的公司章程,服務條款和操作規則嚴格執行。用戶通過完成注冊程序并點擊“我已經閱讀并接受《工業爐招標網服務條款》中的各項內容”,這表示用戶與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達成協議并接受所有的服務條款。
二、服務簡介
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運用自己的操作系統通過國際互聯網絡為用戶提供各項服務,用戶(包括普通個人用戶,免費企業會員,收費企業會員)注冊時,必須同意:
1. 提供真實、準確、即時、完整的個人/企業資料。同時,應根據情況變化維護并及時更新注冊信息,以確保其真實、準確、即時、完整性。
2、一旦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發現用戶資料含有不準確甚至是虛假內容,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有權利中止對該用戶的服務。
三、用戶的帳號、密碼和安全性
1、工業爐招標網的注冊帳號可以是英文、數字、字母、中文,或者是它們的組合。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選擇,但是用戶注冊的帳號或者填寫的昵稱需要符合下列規定:
(1)不得使用黨和國家機構的名稱或者是它們的縮寫。
(2)不得使用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實姓名、筆名、藝名或者是他們的縮寫。
(3)不得使用不健康、不文明或者帶有侮辱性、攻擊性的用戶名和昵稱。
(4)您一旦注冊成功,就成為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的合法用戶,您將得到一個密碼和用戶名。并同意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提供的各項服務。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而對您、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害,您將負全部責任。另外,每個用戶都要對其用戶名中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全責。您可隨時改變您的密碼和圖標,也可以結束舊的用戶名重開一個新用戶名。
(5)為避免用戶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用戶若發現任何非法使用用戶名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況,請立即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四、服務條款的修改及修訂
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服務條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服務條款一旦發生變動,公司將會在用戶進入下一步使用前的頁面提示修改內容。如果您同意改動,則再一次激活“同意服務條款提交注冊信息”按鈕,視為接受本服務條款的變動。如果用戶不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則保留隨時修改或中斷服務而不需通知用戶的權利。用戶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斷服務的權利,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不需對用戶或第三方負責。本服務條款任一條款被視為廢止、無效或不可執行,該條應視為可分的且并不影響本服務條款其余條款的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五、用戶隱私制度
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工業爐招標網)非常重視用戶信息的保護,在使用工業爐招標網的所有產品和服務前,請您務必仔細閱讀并透徹理解本聲明。一旦您選擇使用,即表示您已經同意我們按照本隱私聲明來使用和披露您的個人信息,并接受本條款現有內容及其可能隨時更新的內容。
1、本注冊條款所涉及的隱私是指:在會員注冊工業爐招標網網站帳戶時,使用其它工業爐招標網網站產品或服務,訪問工業爐招標網網頁,或參加任何形式的會員活動、培訓活動時,工業爐招標網會收集的會員的個人身份識別資料,包括會員的姓名、昵稱、電郵地址、出生日期、性別、職業、所在行業、工齡,真實頭像,籍貫,公司名稱,QQ號碼,公司地址,公司的產品以及服務簡介,公司固話傳真,公司主頁,公司主要做的項目等。工業爐招標網網站自動接收并記錄會員的瀏覽器和服務器日志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會員的IP地址、在線、無線信息、信件等資料。
2、工業爐招標網收集上述信息將用于:提供網站服務、改進網頁內容,滿足會員對某種產品、活動的需求、通知會員最新產品、活動信息、或根據法律法規要求的用途、給會員帶來更多商業機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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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關于會員在工業爐招標網的上傳或張貼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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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工業爐招標網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工業爐招標網根據本注冊條款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黑客襲擊、電腦病毒、網絡故障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工業爐招標網網站無法訪問、訪問速度緩慢、存儲數據丟失、會員個人信息泄漏等不利后果。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時,工業爐招標網可中止履行本注冊條款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影響。
六、拒絕提供擔保和免責聲明
用戶明確同意使用工業爐招標網服務的風險由用戶個人承擔。服務提供是建立在免費的基礎上。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明確表示不提供任何類型的擔保,不論是明確的或隱含的,但是對商業性的隱含擔保,特定目的和不違反規定的適當擔保除外。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不擔保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的要求,也不擔保服務不會受中斷,對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真實性、出錯發生都不作擔保。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拒絕提供任何擔保,包括信息能否準確、及時、順利地傳送。用戶理解并接受下載或通過工業爐招標網產品服務取得的任何信息資料取決于用戶自己,并由其承擔系統受損、資料丟失以及其它任何風險。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對在服務網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購物服務、交易進程、招聘信息,都不作擔保。用戶不會從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收到口頭或書面的意見或信息,工業爐招標網也不會在這里作明確擔保。
七、有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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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不提供零售和商業性服務
用戶使用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各項服務的權利是企業的。個人用戶只能是一個公司或實體的商業性組織下的所屬員工。用戶承諾:未經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同意,不得利用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各項服務進行銷售或作其他商業用途。
九、用戶管理
用戶單獨承擔發布內容的責任。用戶對服務的使用是根據所有適用于服務的地方法律、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標準的。
用戶承諾:
1、在工業爐招標網的網頁上發布信息或者利用工業爐招標網的服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部分法規請見附錄),不得在工業爐招標網的網頁上或者利用工業爐招標網的服務制作、復制、發布、傳播以下信息: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2、在工業爐招標網的網頁上發布信息或者利用工業爐招標網的服務時還必須符合其他有關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以及國際法的有關規定。
3、不利用工業爐招標網的服務從事以下活動: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的;
(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經允許,對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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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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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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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工業爐招標網會員帳號所含服務的信息儲存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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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戶特別提示
青少年用戶必須遵守全國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要善于網上學習,不瀏覽不良信息;要誠實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詐他人;要增強自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要維護網絡安全,不破壞網絡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虛擬時空。
2023-01-04
甘政辦發〔2022〕137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第十次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貫徹落實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第十次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
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貫徹落實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第十次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安排部署,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深化改革開放,激發經濟增長潛能
(一)支持市場主體發展。 堅持把培育壯大市場主體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著力點,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健康發展、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
1.保護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合法權益。認真落實《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發揮省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強部門協同,2023年6月底前,針對個體工商戶在經營場所、融資、用工、社保等方面面臨的突出困難問題,制定完善配套措施,維護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持續推進保障中小企業賬款支付工作,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發揮“甘肅省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投訴(登記)”平臺作用,督促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省市場監管局、省工信廳牽頭,省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等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各市州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措施均需各市州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2.促進公平競爭。在教育、政府采購、工程建設、交通運輸、醫療衛生等領域集中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制定完善常態化監管措施。省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加強統籌,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和市場競爭狀況監測評估、預警及聯席會議辦公室主動審查、督查、抽查機制,對市場主體反映強烈、問題多發的行業和地區,增加重點抽查頻次,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蘭州鐵路局等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規范招投標工作。2023年6月底前,在各級公共資源交易網公布招投標投訴受理方式,設立市場主體反映問題專欄,健全投訴件轉送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機制,處理結果及時反饋市場主體。集中清理招投標領域針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外地企業設置的各類隱性門檻和不合理限制,嚴厲打擊圍標串標、排斥潛在投標人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托公共資源交易大數據平臺實施常態化監測預警。(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等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做好涉及市場主體重大利益法規政策審查審核工作。對涉及市場主體重大利益的立法項目和政策文件,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主動聽取行政相對人建議,認真做好立法審查和政策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省司法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重點項目落地。 運用“放管服”改革辦法,打通堵點卡點,加快推進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及省級規劃的重點項目建設,更好發揮有效投資對經濟恢復發展的關鍵性作用。
5.加強項目統籌。發揮省推進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制作用,采取建立工作專班等方式,加強部門協同,加快投資項目前期手續辦理,高效保障重要項目盡快落地實施。加強備選項目儲備,形成成熟一批、申報一批、開工一批、效益發揮一批的良性循環。(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6.提高項目用地規劃和審批效率。規劃批準實施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采取附圖及矢量坐標文件承諾方式,將項目用地布局及規模統籌納入同級國土空間規劃及“一張圖”系統統一管理,積極保障項目用地。下放審批權限,將國有未利用地和城鎮批次建設用地審批權限下放至市州政府,減少審批層級,賦予地方政府更大自主權。優化審批流程,進一步簡化審批手續,減少預審內容,縮小預審范圍,水利水電工程淹沒區、露天煤礦接續用地等不再納入預審。持續完善省、市、縣三級同步運行的建設用地智能審批系統,推行“不見面審批”,實施全過程監管,做到資料可查、過程可視、結果可控。(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7.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許可辦理質效。健全完善重要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與質量監督手續“一站式”合并辦理模式,推行“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全面應用電子證照。開通重大項目綠色通道,對同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涉及多個單體工程的總承包項目,可按單體工程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對市政道路、地下綜合管廊、軌道交通等重大線性工程,可按標段分段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省住建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8.優化水利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程序。對進入甘肅省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的企業,取消登記備案事項,由事前管理轉為事中事后監管。按照國家相關部署要求,暫時取消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條件中的“監理單位已確定”條件,在發布水利工程招標信息(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時即可同步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推動項目及時開工。(省水利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快道路交通重點項目建設。積極推進已納入新版《國家公路網規劃》《甘肅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發展規劃》的重點項目建設,組建工作專班,加強重大交通項目選址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推動新上交通項目優先使用存量土地。充分利用自然資源部《關于積極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確定的政策窗口期,指導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法人及時辦理前期手續,完成用地手續報批,壓縮施工許可辦理時限。(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優化簡化水土保持審批。嚴格執行水土保持方案分級審批,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實施自主驗收報備。全面推進開發區水土保持區域評估,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對開發區內項目全面實行水土保持承諾制管理。(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壓實地方政府和相關業主單位責任。將省列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列入建設單位同級審計機關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對項目審批、資金保障、建設管理、運營績效等進行跟蹤審計,保障項目落地。各地各有關部門自主做好重大項目督查、審計等工作。(省審計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財政金融支持。 用足用好財政和金融政策工具,為經濟增長持續注入動能。
12.發揮專項債券和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依法盤活用好我省專項債結存限額,按月調度、加快推進債券使用和項目建設進度,充分發揮專項債券拉動有效投資的積極作用。指導政策性開發性銀行用足用好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額度和新增信貸額度,優先支持專項債券項目建設,引導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專項債券項目建設主體提供配套融資支持。(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效應,指導金融機構建立完善內部資金轉移定價機制(FTP),降低企業融資和個人消費信貸成本。加強存款利率監管,常態化做好違規存款有序壓降工作。(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支持制造業企業和職業院校等設備更新改造。結合推進“強工業”行動,用足用好金融機構中長期貸款、設備更新改造專項再貸款政策和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指導項目單位加快完善用地、環評等前期手續,加速開工建設和資金支付。組織高職院校用好財政貼息貸款等政策,做好設備更新改造項目申報工作。組織有條件的技工院校申報設備更新項目貸款,聚焦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托育、護理、康養、家政等民生重點領域,申報國家級、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強化發展改革、工信、金融等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工作聯動機制,探索建立產融信息對接合作平臺,促進產業政策、企業生產經營和金融產品等信息交流共享,對制造業部分重點行業建立企業“白名單”,為金融機構落實差異化信貸政策提供依據。(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信廳、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商務廳牽頭,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等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引導金融機構擴大中長期貸款投放。鼓勵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等通過銀團貸款、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對重要項目建設的中長期資金支持力度。按照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部署要求,督促相關銀行落實內部考核、盡職免責和激勵機制,引導商業銀行擴大中長期貸款投放,為設備更新改造等配足融資。(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釋放消費領域潛力。 積極推動汽車、家電、房地產等市場平穩發展,促進消費持續恢復。
16.促進汽車消費。嚴格落實延續免征新能源汽車購置稅等政策,及時兌現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資金。優化完善線上車輛購置稅申報繳稅系統,加強新能源汽車購置情況監控,確保車輛購置稅應免盡免。加快推動整車及電池材料生產制造,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與國家有關部門加強銜接,制定放寬二手車遷入限制的具體措施,加強二手車銷售企業、交易市場等備案管理。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和汽車“品牌向上”系列活動。(省財政廳、省工信廳、省稅務局、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7.促進綠色智能家電消費。集中開展家電以舊換新、綠色智能家電下鄉和家電消費季、家電網購節等促銷活動及售后服務提升行動。妥善回收處理廢棄家電產品,嚴厲查處非法拆解處理廢棄電器產品、處置危險廢物造成環境污染問題。(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8.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壓實項目實施主體責任和相關地方政府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屬地責任,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全面落實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發展政策措施,管好用好首批“保交樓”項目專項借款,加快工程進度,保證質量安全,確保“已售逾期難交付的住宅項目”完成交付,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健全房地產市場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實時掌握重點項目進展情況,保交樓、防爛尾、穩預期。(省住建廳牽頭,省財政廳、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等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9.不斷拓展消費平臺。融合線上線下方式,組織商貿流通企業開展“樂享消費·惠購隴原”重點消費促進季活動。鼓勵相關企業加快老字號傳承、保護、創新、發展項目建設,積極參加老字號嘉年華活動。配合商務部“中華美食薈”活動,組織相關行業協會和企業采取商文旅融合等方式,開展餐飲住宿促銷活動。加快推進蘭州、天水、酒泉、張掖、慶陽等5個區域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強化政策引領,優化商業布局,完善城鄉商業體系,帶動消費升級。支持各地開展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積極申創國家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省商務廳牽頭,省文旅廳等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積極拓展國際市場,吸引外資項目,不斷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擴大外貿規模。
20.落實外貿企業幫扶措施。以省內出口大戶、中小外貿企業為重點,建立“點對點”幫扶機制,幫助協調解決生產、融資、用工、物流等方面困難問題。支持跨境電商、海外倉等外貿新業態發展,加快推進蘭州、天水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鼓勵貿促機構、會展企業以“境內線上對口談、境外線下商品展”方式舉辦境外自辦展會,幫助外貿企業拓市場、拿訂單。支持外貿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成員國等重點市場布局海外倉,鼓勵中小外貿企業建設外貿獨立站,組織省內企業參加相關貿易博覽會和線上數字展會。(省商務廳牽頭,省工信廳、省人社廳、省交通運輸廳、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等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加大金融支持外貿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創新貿易金融產品,按照市場化原則為海外倉企業和項目定制提供信貸產品及服務。簡化小微跨境電商企業名錄登記手續,按規定憑交易電子信息為跨境電商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時,對年度貨物貿易收匯或付匯累計金額低于等值20萬美元(不含)的,可免于辦理名錄登記。拓寬跨境電商企業結算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憑交易電子信息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結售匯及相關資金收付服務。(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嚴格執行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除國家規定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之外,所有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高標準落實外資企業準入后國民待遇,確保外資企業依法依規平等享受助企惠企、穩企紓困等支持政策。2023年6月底前,集中清理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供應商資格條件確定和審查等方面對外資企業實行差別、歧視性待遇,或以所有制形式、投資者國別等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進行限定等行為,依法取締各類政府采購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更好發揮服務外資企業工作專班作用,建立服務外資企業情況月報告機制,依托中國貿促會服務外資企業訴求直報平臺,健全完善問題受理、協同辦理、結果反饋等流程,推動制造業等領域重要外資項目落地。(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3.深化通關便利化改革。積極推廣“兩步申報”“一體化申報”“提前申報”等申報模式,提升港口集疏運水平,暢通外貿產業鏈供應鏈。依托數字政府建設,加快推進通關業務全流程網上辦理。按照海關總署部署,開展優化進口鐵路運輸銅精礦監管通關模式試點,提升有色金屬產業供應保障水平。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應用,加強業務培訓,提供咨詢服務,推動進口關稅配額聯網核查。(蘭州海關、省商務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蘭州鐵路監管局、蘭州鐵路局等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4.推動多式聯運改革。加快推動大宗貨物和集裝箱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等多式聯運改革,做好蘭州國際港務區、蘭州新區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建設運營工作,推進白銀大宗物資數字化多式聯運、蘭州中歐班列國內國際雙循環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后續建設,推動天水、平涼、武威、隴南等區域性物流樞紐納入國家多式聯運示范工程項目。積極推進鐵路專用線進入工礦企業、能源化工基地、產業園區等,加快建設陳家溝煤礦、柳溝至紅沙梁至明水、環縣至褚家灣等一批重點鐵路專用線項目。(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蘭州鐵路監管局、蘭州鐵路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聚焦利企便民,提升政務服務效能
(六)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繼續行簡政之道,放出活力,放出創造力。
25.全面推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在已編制完成省、市、縣三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基礎上,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和市、縣級政府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對清單內行政許可事項逐項制定實施規范,明確事項名稱、主管部門、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基本要素,確保事項同源,同時依照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制定辦事指南并向社會公布,明晰權力邊界,規范權力運行,加快實現同一事項在不同地區和層級同標準、無差別辦理。省、市級政府相關部門逐項制定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辦事指南和事中事后監管規則標準,明確許可條件、申請材料、審批程序、監管主體等,持續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各地各有關部門加強督導檢查,堅決防止清單之外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提高政府監管效能。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為重點,全面提升政府監管效能。
26.推進綜合監管。按照國務院部署要求,組織各地各有關部門全面梳理涉及多個部門、管理難度大、風險隱患突出的重點監管事項,厘清職責分工,統一監管規則標準,推動信息互通共享,完善部門與地方、跨區域、線上線下協同監管機制和審批監管聯動機制,采取條塊結合、區域聯動方式,依法依規實施跨部門聯合監測、抽查檢查、處置懲戒,防止隨意檢查、多頭重復檢查,形成監管合力。(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7.加強知識產權保護。2023年9月底前,聚焦企業群眾反映強烈、侵權假冒問題多發的重點領域、區域和商品,集中開展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采取大案要案督辦、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深化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依法保護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合法權益,嚴厲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和惡意商標注冊行為。推進知識產權糾紛訴調對接。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檢查考核,推動各地落實好知識產權保護屬地責任,開展知識產權保護滿意度調查和第三方評估。開展省級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創建工作,打造知識產權保護高地,帶動全省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整體提升。(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公正文明執法。嚴格落實行政處罰法,持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消除簡單粗暴、畸輕畸重等問題。
28.規范行政裁量權工作。制定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按時間節點分層級推動省、市、縣三級完成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工作。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動態調整機制,對行政裁量權基準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作出修改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及時調整;對適用行政裁量權基準可能出現明顯不當或顯失公平的,及時按程序調整適用并督促制定機關修改。將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列入法治政府建設督查內容,采取行政執法情況檢查、案卷評查和依法行政考核等方式,常態化開展監督考評。(省司法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9.規范行政執法。2023年6月底前,各地各有關部門集中開展自主設定罰款事項清查活動,全面梳理本地區本部門負責實施的政府規章相關罰款規定,按照“三個一律取消或調整”要求,研究提出應予取消或調整的罰款事項意見。省司法廳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對我省現行有效的政府規章進行全面審查,抓緊清理調整一批違反法定權限設定、過罰不當等不合理罰款事項,做好相關政府規章修訂等后續工作,進一步規范罰款設定和實施。常態化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檢查行動,依法依規嚴厲查處選擇性、“一刀切”執法和吃拿卡要、牟取私利,以及以罰增收、以罰代管、逐利執法等行為,曝光典型案例。(省司法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清除市場準入壁壘。進一步加強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和登記注冊管理,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30.嚴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做好清單動態調整特別是信息完善、公開等工作,加快推動清單事項全部網上辦理,實現“一單盡列、單外無單”。各地各有關部門集中梳理自行發布的市場準入性質負面清單,清理廢除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常態化進行檢查抽查。建立健全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和通報制度,堅持“一案一核查、一案一通報”,依法依規查處整改市場準入隱性壁壘問題,處理結果及時反饋主管部門和市場主體,典型案例通報各地各有關部門。在甘肅政務服務網、省發展改革委網站醒目位置設置市場主體對隱性壁壘投訴渠道,健全處理回應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1.深入貫徹《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和配套政策文件。2023年6月底前,制定我省推進落實條例具體措施,嚴格落實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管理制度,執行登記注冊業務規范和審查標準,推行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建立完善企業名稱爭議處理機制。進一步優化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系統功能,提升登記便利化、規范化水平和透明度。(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發揮數字賦能作用。依托數字政府建設,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擴大電子證照應用,釋放數字發展紅利。
32.提升政務服務集成化水平。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打造政務服務升級版的通知》部署要求,省級牽頭部門會同有關責任部門,梳理事項清單,精簡材料,優化流程,規范編制發布清晰易懂的辦事指南,推動關聯性強、辦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門、跨層級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和“一窗受理”“一網辦理”。按照國家要求實現企業開辦和準營、員工錄用、涉企不動產登記、企業簡易注銷、新生兒出生、靈活就業、公民婚育、扶殘助困、軍人退役、二手房轉移登記及水電氣聯動過戶、企業職工退休等事項“一件事一次辦”,切實增強企業群眾獲得感。(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退役軍人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殘聯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3.推進政務數據共享應用。加快推進全省政務大數據體系建設,健全完善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和共享標準規范。進一步推進甘肅省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加強與國家平臺對接,提升政務數據共享支撐能力,促進更多政務數據依法有序共享、合理有效利用,更好滿足企業群眾辦事需求。在落實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基礎上,探索編制我省政務大數據地方標準規范,構建全省政務大數據標準體系。(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省大數據中心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4.加強企業電子證照庫建設。按照全國統一、實時更新、權威可靠要求,依托市場監管總局電子營業執照庫,結合全省統一電子證照系統建設,出臺《甘肅省企業電子證照互通互認管理實施辦法》,加快完善甘肅省企業電子證照庫,并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互聯互通。以電子營業執照為主體,電子認證服務為支撐,構建全省統一的電子營業執照和企業電子印章同步制作、發放、使用服務體系,推動實現跨地區跨部門互信互認,有序拓展在市場準入、納稅、金融、招投標等涉企服務領域應用,提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便利化水平。推動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息共享和數字證書(CA)互認平臺與國家、省級電子證照庫系統實現對接和信息互認共享,評標時自動核驗電子證照。(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省大數據中心、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稅務局、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等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拓展便民服務措施。緊盯群眾日常生活所急所需,推出一批便民措施,辦好群眾“關鍵小事”。
35.加快提升醫保信息化服務水平。積極推進甘肅省醫保移動支付中心部署實施,加快建設甘肅省醫保官方公共服務APP。2023年12月底前,全省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日均結算量超過1000筆的定點醫療機構開通醫保移動支付功能,為群眾提供線上掛號、就醫、購藥等全流程服務并完成醫保結算和個人現金支付,提升群眾就醫購藥的便捷性、高效性、安全性;全省50%以上符合接入條件的定點醫藥機構提供醫保電子處方流轉服務,實現線上處方購藥、結算與藥品配送,開通“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等特色服務。(省醫保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6.有序放寬道路通行限制。延長貨車在城市道路允許通行時間,合理設定城市貨車禁限行范圍,除特殊區域外,嚴控24小時禁限行道路數量,每天允許通行時間不少于7小時,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按當地應急預案執行。放寬通行噸位限制,不再細分輕型及以下貨車限行噸位,逐步放寬中型廂式、封閉式貨車通行限制。督促蘭州市加快取消皮卡車進城限制,繼續在全省其他地區落實相關政策。擴大新能源配送貨車通行范圍,延長通行時間,新能源輕型及以下廂式、封閉式貨車原則上不再限行,確需限行的每天允許通行時間不少于16小時。(省公安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7.積極開展“互聯網+考試服務”。依托中國教育考試網統一用戶中心,發揮移動端服務功能,主動推送考試信息。2023年12月底前,建設完善具有考試組織、身份認證、標準化考點管理、考生服務等功能的教育考試綜合管理平臺,拓展高考綜合改革報名信息采集、智能志愿填報、資格審查等功能,提升考試成績查詢、證書申領便利化服務水平。(省教育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8.推出更多便民服務措施。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為民辦實事活動和本地區本部門職責,聚焦與群眾工作生活、居住出行和婚育、養老、醫療等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創新開展形式多樣的便民服務。(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等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推廣營商環境創新試點經驗。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積極學習借鑒、復制推廣營商環境創新試點經驗。
39.細化落實措施。密切關注全國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推進情況,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銜接,主動學習借鑒行之有效、市場主體歡迎的改革舉措,推動營商環境持續改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復制推廣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舉措的通知》部署要求,認真學習借鑒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等創新試點城市經驗做法,制定我省推進落實措施。(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0.積極復制推廣。對國家明確在全國推行的清除招投標和政府采購領域對外地企業設置的隱性門檻和壁壘、推進客貨運輸電子證照跨區域互認與核驗等26項改革舉措,由相關責任單位對標國家要求,逐項落實,全面推廣。對國家明確由非試點地區參考借鑒的開展“一照多址”改革、便利企業分支機構和連鎖門店信息變更等24項改革舉措,按照“成熟一批、推廣一批”原則,由相關責任單位結合省情實際研究借鑒,在有條件的地方和行業領域復制推廣。(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力做好社會救助、失業保險等保障工作,兜牢基本民生底線。
41.完善社會救助體系。依據國家相關政策文件和《甘肅省低收入人口認定及救助幫扶辦法》,2023年6月底前,細化制定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措施,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健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社會救助范圍,適時擴圍、應保盡保。進一步優化非本地戶籍人員救助申請程序,健全完善并全面推行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機制。嚴格實施《甘肅省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辦法(試行)》,規范做好相關認定工作。(省民政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2.做好失業保障工作。制定出臺關于拓展失業保險助企擴崗政策受益范圍、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等政策措施,實行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一次性擴崗補助等失業保險政策落實月調度機制。進一步簡化優化失業保險金、補助金經辦流程,開展失業保險待遇“暢通領、安全辦”活動,繼續對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確保應發盡發。加快“失業保險金申領”辦理信息化建設,2023年6月底前,實現在甘肅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程網辦”“掌上辦”。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實行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集中統一管理。(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3.落實階段性調整價格補貼政策。按照國家關于階段性調整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加大對困難群眾物價補貼力度相關部署要求,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間,將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低保邊緣人口兩類群體階段性納入聯動機制保障范圍,將聯動機制啟動條件中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階段性調整為3.0%,保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中食品價格同比漲幅達到6%”的啟動條件不變,滿足任一條件即啟動聯動機制,于當月將補貼足額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牽頭,省退役軍人廳、國家統計局甘肅調查總隊等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4.嚴格實施監管。緊盯各類保障和救助資金流向,常態化開展檢查抽查,依法依規嚴厲查處遲發、少發、漏發和優親厚友、騙取套取等行為,確保各項困難群眾保障政策落到實處。(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政策落地,助力經濟社會發展
(十四)落實助企紓困政策。聚焦市場主體急難愁盼,推動各項助企紓困政策直達快享,幫助市場主體減輕負擔、渡過難關。
45.深化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的若干意見》部署要求,2023年6月底前,組織各地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健全信用承諾制配套措施,明晰操作規程,完善“一網通辦”平臺,全面推行企業投資備案類新開工項目“一張圖”審批。(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6.做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工作。進一步優化經辦服務流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主動對接符合緩繳條件的市場主體,依托電子稅務局拓寬單位社保費線上繳費渠道,實現企業“即申即享”。建立完善人社、稅務信息共享聯合運維機制和服務咨詢機制,及時處理企業群眾反映問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7.持續優化增值稅留抵退稅辦理流程。將制造業新增留抵退稅到賬平均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內。優化電子稅務局功能,在實現信息系統自動推送退稅提醒、提取數據、預填報表的基礎上,自動判斷納稅人留抵退稅資格并對符合條件對象提醒預填,促進留抵退稅政策在線直達快享。(省財政廳、省稅務局、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8.集中整治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嚴格對照《甘肅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持續規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認真落實全省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甘肅省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關于開展水電氣暖領域涉企違規收費自查自糾工作的實施方案》相關要求,嚴厲查處交通物流、水電氣暖、金融、地方財經、行業協會商會和中介機構等重點領域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以及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違規設立收費項目等行為,建立常態化清理整治和聯合懲戒機制,幫助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渡難關、復元氣、助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司法廳等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9.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各級政府包括財政供養單位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嚴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嚴控政府性樓堂館所維修改造和新增租賃辦公、業務用房,精簡會議、差旅、培訓、慶典等公務活動。進一步盤活存量資金資產,將與財政有繳撥款關系的單位、企業等全部納入結轉結余資金清理盤活范圍,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存量資產調劑共享。堅持財力下沉、惠企利民,支持基層保基本民生支出、保工資發放。深化省級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確保縣級財力有效覆蓋本級“三保”等剛性支出需求。加大對市、縣轉移支付支持力度,保障基層財政平穩運行。(省財政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實施穩定就業措施。著力拓展市場化社會化就業主渠道,援企穩崗、鼓勵創業,營造良好就業環境。
50.用好援企穩崗政策。持續推進“援企穩崗·服務千企”行動,面向各類中小微企業,一攬子宣傳推送穩經濟穩就業及相關接續政策,推行“不來即享”等經辦模式。在重點工程項目中積極實施以工代賑,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用工單位優先吸納返鄉農民工、脫貧勞動力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低收入群體務工就業。深入推進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直補快辦”,擴大補貼對象范圍,支持企業更多吸納重點群體就業。支持平臺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發揮吸納就業作用。(省人社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住建廳、省委網信辦、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等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1.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幫扶就業工作。深入推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百日攻堅”行動,舉辦線上線下校園招聘服務活動和人才招聘會,開展實名制職業指導、崗位推薦、技能培訓等服務,提供就業見習機會。嚴格落實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和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等政策,及時撥付就業扶持資金,推動實施“三支一扶”計劃、“萬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等項目。各高校建立日常聯系制度,跟進掌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進程,做到政策支持、崗位推送、就業指導、接續服務“四個不斷線”,確保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幫扶就業率達到國家有關要求。(省人社廳牽頭,省教育廳配合,各高校和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2.支持自主創業。用好“隴原惠崗貸”和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幫助創業者解決融資難問題。對已發放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中受疫情影響流動性暫時遇困的,借款人和借款企業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落實為自主創業者減免租金等幫扶措施,2023年12月底前,在省級創業就業孵化示范基地設置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創業孵化專區,為入駐個人或創業實體減免場租、物業、水電暖等費用。(省人社廳、省財政廳、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3.營造公平就業環境。加強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聘活動的監管,定期檢查督導勞動者入職和用工情況,堅決整治針對新冠病毒感染康復者等群體就業歧視和不合理限制等問題,嚴厲查處和曝光典型案例,維護勞動者平等就業權益。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要求,推進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2023年12月底前,省稅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甘肅省試點職業傷害保障相關費款征繳流程。(省人社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稅務局、省醫保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保障糧食能源供應。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緊盯重點領域,堅持多措并舉,確保糧食、能源等供應安全穩定。
54.穩定糧食生產。加強秋冬種作物田間管護,落實鎮壓保墑、控旺促壯、病蟲害防控等措施,按期完成800萬畝秋覆膜任務,為2023年糧食穩產奠定基礎。強化農資供應等服務保障,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及時下撥農資補貼資金,加快受疫情影響的第三批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兌付進度,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加強耕地保護和用途管控,2023年6月底前,集中查處一批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問題,落實常態化管控措施,確保長期穩定利用耕地不減少。(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5.全力抗旱減災。圍繞保飲水保秋糧,嚴格落實預報、預警、預演、預案“四預”措施,嚴密監測降水、河流來水、工程蓄水等情況,動態掌握并會商研判旱情形勢,及時發布干旱預警,啟動或調整抗旱應急響應,落實旱情周調度、人飲日報告制度。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加大省級資金籌措力度,保障旱區抗旱減災資金、物資裝備落實到位,加快蓄引提調等抗旱應急工程建設。發揮水利工程供水保障能力,聯合調度管理旱區水源,落實拉運水等應急供水措施,優先保障人畜飲水,努力保障秋糧作物灌溉,對高耗水行業實行錯峰供水,最大限度減少干旱災害損失。(省應急廳、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氣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6.保持生豬產能。嚴格落實生豬產能分級調控責任,用好生豬保險、良種補貼等扶持政策,加大對合法運營養殖場用地、貸款等支持力度,定期排查并嚴厲查處以用地、環保等名義關停合法運營養殖場行為,審慎采用限產停產、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力爭全省能繁母豬存欄量穩定在正常保有量65萬頭的95%以上。加強對豬肉批發價格、庫存量、交易量監測預警,做好凍豬肉政府儲備和吞吐調節工作,確保供應充足、價格穩定,防止出現較大波動。(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7.做好煤炭穩價保供工作。深入貫徹全省迎峰度冬能源保供調度視頻會議精神,省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聯合協調機制加強統籌,在確保安全生產和生態安全前提下,督促各產煤地嚴格按照分解目標完成任務并補齊欠量,涉及停產停建煤礦的盡快復工復產,完成隱患整改的煤礦盡快組織驗收。加快煤礦核增產能手續辦理,提高規劃、用地、環評等審批效率,推進已核準煤炭項目開工建設,推動條件相對成熟的九龍川、安家莊等煤礦盡早取得國家核準,盡快完成花草灘、邵寨等煤礦產能核增工作,有效增加煤炭產量。適時公布我省煤炭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實現“上限保電、下限保煤”目標。嚴格落實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及時排查整治安全隱患。(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政府國資委、甘肅礦山安監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8.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有序供應。加強電力電量平衡管理和負荷預測,提前3天發布預警,出現平衡缺口時采取與陜西、寧夏、新疆等西北省份間互濟合作和應急支援交易等方式,科學組織跨省跨區電力調度,確保重點地區和民生、生產用電。強化并網發電機組運行管理,確保所有機組“應并盡并、應開盡開、穩發滿發”,常態化開展火電機組非停、受阻清單式管理,適時安排機組消缺,確保機組非停、受阻率合計不超過9%。持續抓好電力電煤天然氣日監測日報告制度,研究解決能源保供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電力電煤天然氣平衡穩定供應。進一步加強對電煤中長期合同履約情況的監管,督促相關單位提高電煤中長期合同履約率。(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甘肅能源監管辦、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暢通物流保障穩產。持續推進“六穩”“六保”工作,進一步暢通“主動脈”“微循環”,保障交通物流順暢,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59.全力保障穩產達產。2023年3月底前,系統研判全省生產物資運輸需求,結合我省運輸“鐵路為主、公路為輔”實際,細化制定暢通物流運輸具體措施,優先保障今冬明春煤炭、石油、液化天然氣(LNG)等重點物資運輸。進一步梳理產業鏈供應鏈企業目錄和問題清單,及時協調解決重點核心產業鏈生產經營難點堵點問題,疏通供應鏈運轉中梗阻環節,優先保障基礎工業產品、關鍵新材料、重要生活物資等領域企業連續穩定生產,提升企業達產率。組織多種形式產供銷對接活動,搭建工業企業信息共享交流平臺,推動上下游企業有效銜接,保障產供銷、要素配置、倉儲物流、技術交流等信息暢通,促進工業經濟循環,切實穩定產業鏈供應鏈,保障全行業、全鏈條穩產達產。(省交通運輸廳、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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